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直属国有企业盐城市盐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盐城市盐都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盐城市盐都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由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全额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负责在授权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国有资产营运、土地市场经营以及产业投资等建设。
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经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区域内城镇化重点项目投资建设。
盐城市盐都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是由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全额出资设立的政策性担保公司,主要为全区范围内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服务。
二、招考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从业记录;
3、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4、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善于沟通表达,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招聘岗位条件
注: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7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指取得相关职位报考条件必须的毕业证书后的工作经历,截止日期2017年4月30日止。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由各公司分别负责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址、联系人
盐都区国投公司:盐城市开创路19号(开创路与盐渎路交界处向南300米),办公楼五楼518、524室,联系人:周平艳、曹剑鹰,电话:0515-88189051,0515-88189071;
盐城市城镇化公司:盐城市新都路11号盐都招商大厦三楼306室,联系人:汤其军、胡洁荷,电话:0515-88587236,88580153。
盐都区担保公司:盐城市新都路24号盐都区财政局五楼507室,联系人:吴容、商晓娇,电话: 0515-83359507,83359508。
4、报名材料。要求报考者本人携带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反面写上本人姓名);②填写《盐城市盐都区财政局直属国有企业招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毕业证书;⑤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5、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资格初审由招聘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的考生,公司电话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招聘程序
1、笔试。
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1)主要考查报考者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按照招聘岗位分别开考,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总分100分,其中:公共题20分,业务题8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都区财政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
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主要了解报考者的基本情况、语言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等。
(1)笔试结束后,按招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必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公司及时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
(2)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因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由公司聘请专业业务专家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汇总,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4、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笔试和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盐都区财政局统一安排招聘公司人员组织开展考察工作。
6、公示。
公司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盐都区财政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 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6个月,月应发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4200元。
七、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8429168。
本公告由盐都区财政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