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南镇泾口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材料)服务(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秦南镇泾口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材料)服务(二次)
2.项目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境内
3.项目规模:检测费用约2万元
4.服务期限:满足招标人工程建设工期要求。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确保按招标人要求的检测时间完成检测任务提交检测或试验报告。
5.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且确保出具的检测报告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
6.招标内容:秦南镇泾口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改造工程质量检测(材料)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等,包含但不限于配合比(砂浆、混凝土、水稳、沥青混凝土)、混凝土抗压、混凝土抗渗、回弹、击实试验、石灰土标准曲线、灰剂量、压实度(灰土、水稳、沥青混凝土)、无侧限、弯沉、取芯、沥青含量及矿料级配等本项目所需涉及到的所有检测项目。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乙方已仔细核对过图纸及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过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已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具体内容详按图纸行)。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应包含见证取样、常规材料检测、备案检测(含市政专项检测)】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且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从2024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1日18:00时(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获取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 领取地点: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财务室)。
3.联系电话:0515-88200706、18705110288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2楼204开评标室(日月路9号城镇化大厦二楼最西侧),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未提供者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退回)其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400元,投标人在投标时以现金方式(自行密封)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委托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代收、代管和代退管理。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评标办法
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特别说明
对已报名投标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在开标前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到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城镇化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投标人恶意串标、围标、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12个月内禁止参加盐城市城镇化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2次不良行为记录、中标后无故弃标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盐城市城镇化集团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十、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盐城市盐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896204978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515130964